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黑龙江省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现将2020年机关、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突出思想政治表现,强化师德师风要求,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
(二)坚持“注重实绩、贡献导向”的原则,切实选拔出以专业技术为助推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技术支撑人才。
(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评聘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全校教职员工监督。
二、评聘对象
聘用在学校机关、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申报晋升或同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教职员工(合同Ⅰ类人员比照事业编制人员参评,评审通过后按层级兑现待遇)。
三、评聘条件
(一)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突出业绩,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条件执行;正高级经济师和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依据黑龙江省有关系列评审条件执行。
(三)申报中、初级职务者需要符合黑龙江省和学校有关要求。
(四)对申报人员的全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强制性要求。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须确保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且符合申报条件。学校及基层单位不再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及参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进入评审程序后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取消申请人3年内的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评审通过者予以撤销,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报人员须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附件3)原件2份,复印件15份(复印件无需套打装订),并提供电子版;同时提交有效论文、检索证明、获奖证明等其他“评审材料”1套(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和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将《申报材料清单》粘贴在封面处)。
(三)各有关单位提交经签字盖章后的《申报高级职务汇总名册》和《申报中、初级职务汇总名册》纸质版各1份以及电子版。
(四)本次评聘所有业绩均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提交的评审材料、答辩PPT和答辩内容均为任现职以来至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的业绩。
五、时间安排
(一)9月2日前,学校下发通知启动评聘工作。
(二)9月9日前,各处级单位完成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聘用办公室(主楼812室)。
(三)9月10日-11日,在主楼811室对本次申报评审材料集中公示。
(四)9月25日前,召开机关、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议,会议确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
(五)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确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并对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进行确认,会议结果公示。
(六)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图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和工程系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发文聘用;其他我校不具有评审权限的专业技术系列,学校推荐至校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再行聘用。
联系人:肖 瑶 王 超
邮箱:wangchao_hr@hrbeu.edu.cn
材料报送地点:主楼812室
联系电话:82519854
附件:1.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2.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3.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其它专技)
4.申报材料清单
5.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汇总名册
6.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审批表
7.申报中、初级职务人员汇总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