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81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本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学校重要讲话精神,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重要部署,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落实《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哈尔滨工程大学新工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哈尔滨工程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行动方案》五个行动专项,全面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重点围绕进一步强化学科建设成效和综合改革导向、强化创新人才培养成效导向、强化基础研究成效导向、强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解决国家重大问题成效导向、强化国际合作交流成效导向开展。
(一)为进一步强化学科建设成效和综合改革导向,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对支撑学校学科建设和综合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各单位要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在业绩评议中着重考虑其在学科建设、综合改革方面的实绩贡献。
(二)为进一步强化创新人才培养成效导向,推进学校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一流育人能力,对长期从事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教师,各单位要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在业绩评议中着重考虑其在创新性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实绩贡献,以及高水平课程建设、高水平教材建设、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的业绩成效。
(三)为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成效导向,鼓励教师积极围绕提升国家原始创新能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对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教师,各单位要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在业绩评议中着重考虑其在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的学术贡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被引论文、自然科学奖励及科研育人等方面的业绩成效。
(四)为进一步强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成效导向,构建大平台,凝聚大团队,承担大任务,提升学校承接国家重大关键任务的能力,对深度参与国家各类重大专项的教师,各单位要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在业绩评议中着重考虑其在承担国之重器、破解“卡脖子”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学科交叉增长点、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及科研育人等方面的业绩成效。
(五)为进一步强化国际合作交流成效导向,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建立稳定的国际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国际合作交流能力,对深度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长期任职重要国际组织、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的教师,各单位要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在业绩评议中重点围绕教师的国际合作人才培养能力、国际合作科学研究能力、国际文化传播能力开展,着重考虑其国际学术影响力和为学校国际化建设做出的重要贡献,以及在国际化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和政府间国际组织任职等方面的业绩成效。
二、评聘对象
学校组织教学科研型系列、教学为主型系列、科研为主型系列、学生思政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和专职科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评聘对象为申报晋升或同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合同I类教师),包括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之后尚未发文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新进定职人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各系列层级和名称见《办法》。
三、评聘条件
(一)评聘条件按照《办法》及各单位(部、中心、烟青管委会)在学校备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执行,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自行面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印发。
(二)2024年度,学校对申报教学科研型系列、教学为主型系列、科研为主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设立特别通道,取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通道(引进人才定职除外)。特别通道申报人员须为在学科建设、综合改革、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学术创新、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极为重要的贡献,为国家解决重大问题的学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为学校急需引进的高端或特殊人才。特别通道推荐单位要按照特别通道推荐基本原则,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特别通道推荐基本原则见《办法》。
四、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评价
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对是否同意申报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提出明确意见,经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同意后方可进入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环节。
五、教师教学效果评价
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教学为主型教授、教学为主型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正常通道和特别通道),须按学校要求进行教学效果评价(由本科生院牵头组织),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人员,方具有申请资格。
六、评聘程序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只能在正常通道或特别通道中选择一个通道申报。
(一)正常通道须经各单位全体教授会学术评议、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初评组评审、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参加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的人员范围包括申报教学科研型系列、教学为主型系列、科研为主型系列、学生思政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职科研系列等系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校学科评审组评审和学校高评委评审通过后,报学校审批、聘用。
(二)特别通道须经单位推荐、学校特评组评审和学校高评委评审通过后,报学校审批、聘用。
七、推荐名额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名额按照申报通道分正常通道推荐名额和特别通道推荐名额两类。
(一)正常通道初评组评审推荐名额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各单位实际,统一分配至各单位。2024年度各单位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二)特别通道采取限额申报,具有博士点的单位可推荐1名申报特别通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上一年度有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等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或高层次人才引育效果显著的教学科研单位可酌情增加1个推荐名额。各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特别通道具体推荐原则进行审核,并出具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
八、申报受理
申报正常通道和特别通道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至本单位。学生思政教师申报至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
九、基层单位学术评议、初评组织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按照《办法》要求,各单位组织本院全体教授会和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其中:机电工程学院和工程训练中心联合组织全体教授会和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外国语学院和国际学院联合组织全体教授会和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人文学院、体育部、武装部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组织全体教授会和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学生思政教师由学校牵头组织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
2024年各单位初评会之后,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由学校(视情况可委托各单位或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专家不少于5人。评议结果分为“达到”和“未达到”两个等级,“达到”等级超过半数(不含半数)的申报人员视为通过,否则终止评审程序。申报人员可申请回避的专家不超过2名,经学校(可委托各单位)审核后,不再安排回避名单上的专家作为其同行评议专家。
十、时间安排
(一)5月15日左右,学校下发通知,启动2024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5月22日左右,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完成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测评;各单位完成正常通道和特别通道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受理,并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将正常通道申报名单和特别通道申报名单,正常通道和特别通道申报人员业绩汇总报送人力资源处。
(三)5月29日左右,各单位召开全体教授学术评议会,对正常通道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进行学术评议,按正高、副高分别进行,会议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单位将全体教授学术评议结果表报送人力资源处,同时提交汇总后的正常通道申报名单和特别通道申报名单。
(四)学校研究决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指标。
(五)6月5日左右,各单位召开正常通道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议,审定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根据正常通道推荐指标确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并排序,会议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会后将《正常通道推荐名单》、《特别通道推荐名单》、《申报中、初级职务推荐名单》、《新进定职人员名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和《同行评议回避专家名单》报送人力资源处。
(六)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学科评审组和特别评审组推荐指标,并启动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
(七)6月27日左右,学校召开各学科评审组会议,确定正常通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申请人答辩前(是否答辩由学校视情况安排)需提交PPT,答辩时间为申报正高级5分钟,申报副高级3分钟。会议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学校召开特评组评审会议(学校可视情况在特评组评审前,组织进行特评组初评),确定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申请人答辩前(是否答辩由学校视情况安排)提交PPT,答辩时间为申报正高级5分钟。会议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八)7月4日左右,学校召开高评委会议,对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对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进行确认。会议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人力资源处按照《办法》要求,对通过评审人员,报学校审批聘用。
十一、正常通道学校学科评审组
本年度学校学科评审组分为7组,申报人员需按分组情况进行申报:
(一)机械动力评审组:船舶学院、航建学院、动力学院、机电学院/工训中心、材化学院、核学院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师及专职科研人员。
(二)信息控制评审组:智能学院、水声学院、计算机学院、信通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师及专职科研人员。
(三)经管人文评审组: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体育部、国际学院、武装部、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师及专职科研人员。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评审组: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五)学生思想政治教师评审组: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师。
(六)教学实验评审组:全校教学为主型教师、实验技术型教师。
(七)科教特区评审组: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和烟台研究院教师及专职科研人员,以及在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等科教特区从事创新性工作的教师。
十二、材料要求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采用无纸化评审方式,初评会之后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务必保证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的一致性。
(一)申报人员须提交签字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原件2份(套打装订),并根据要求提交复印件1份(无需套打装订),所有评审材料均需经脱密处理并提供《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
(二)各单位材料公示后需提交材料:
1.正常通道申报名单和特别通道申报名单电子版。
2.正常通道和特别通道的《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电子版。
3.以上名单及业绩均不含新进定职人员。
(三)各单位全体教授学术评议会结束后需提交材料:
1.经签字盖章后的《全体教授学术评议结果表》1份及电子版。
2.经签字盖章后的正常通道申报名单和特别通道申报名单1份及电子版。
3.以上名单及评议均不含新进定职人员。
(四)各单位召开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结束后需提交材料:
1.经签字盖章后的《正常通道推荐名单》、《特别通道推荐名单》、《申报中、初级职务推荐名单》和《新进定职人员名单》各1份及电子版。
2.正常通道推荐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原件2份,复印件1份及PDF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扫描版)。
3.特别通道推荐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原件2份,复印件1份及PDF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扫描版)。
4.中、初级职务推荐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原件2份,复印件1份及PDF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扫描版)。
5.新进定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原件2份,复印件1份及PDF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扫描版)。
6.《同行评议回避专家名单》电子版。
7.所有答辩人员的PPT电子版。
8.经签字盖章后的各单位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综合意见纸质材料1套。
9.经签字盖章后的各单位参评人员的《申报人员承诺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纸质材料各1套。
说明:所有电子版成单独文件,请勿合并为一个文件;附件2中材料提交电子版按原文件格式提交。
(五)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所填报的业绩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已取得的业绩。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起始时间为2024年7月1日。申请人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评审材料经各单位申报受理并材料公示后不得更改。
(六)申请人已发表的SCI、SSCI或EI等检索论文,应以专业检索部门的证明材料为准,只计入已经被收录、可以检索到的论文;被同时检索收录时,按最高收录等级计入,不得一稿多算。
(七)高级专业技术申请人已发表的SCI、SSCI或EI等检索论文,应以科协秘书处组织形成的各单位期刊会议目录为标准。目录内论文和目录外论文分为2个表格并独立填写,其中目录内论文须说明该论文在目录中的类别和级别,目录外论文须说明该论文的层次和水平(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
(八)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员需在线填报相应评聘审批表。
1.申报人员用工号登录网上办事中心,在职称职员板块在线填报信息(http://one.hrbeu.edu.cn)。
2.填报系统已预填部分信息,申报人员在填写过程中需对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手动进行增加、修改、调整和删除。
3.在线填报完成后,自行打印评聘审批表,按要求调整格式后,提交所在单位集中公示,开展下一步评聘工作。
4.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信息化处,联系方式附后。
(九)本通知的其他附件可在学校办公系统办公信息栏下载,学校对本年度所需填报的表格材料进行了修订,请在此通知附件中下载所需填报的表格材料,如使用往年表格,学校不予接收。
十三、其他有关事宜
(一)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请人须确保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且符合相应申报通道及申报类型的基本条件(承诺书具体模板见附件3)。学校不再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及参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进入评审程序后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根据《办法》,取消申请人2年内的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评审通过者予以撤销,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经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认定,申报人个人行为或工作对学校学风、教风、考风、学校声誉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
(三)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中“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以及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等要求,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激发新晋升教师履职能力,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继续开展履职承诺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评聘审批表的“本人承诺”处必须承诺“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保证履职一个新的完整聘期”。
(四)2024年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和烟台研究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烟青管委会组织(若全体教授会和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成员人数不足,可视需要外请高水平专家),名额由学校单独分配至烟青管委会。
(五)在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从事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教师,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和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会商同意(须提交书面同意材料,具体模板见附件3),可依托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其申报材料须在所在学院公示,审查意见由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出具,参加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教授会及初评会。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教授会及初评会由联合学院牵头组织(若教授会及初评会成员人数不足,可视需要邀请学院以外高水平专家),名额由学校单独分配至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申请人员只能选择所在学院或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的唯一渠道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六)根据《办法》,本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在岗位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跨岗位系列申报。因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者,在变化后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平转职称。平转职称须经本人申请、各单位初评会、学校学科评审组、学校高评委评审认定后,报学校审批聘用;无需经过教授会学术评议,占各级评审指标。申请平转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参加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七)合同1类教师参加评审通过的,兑现相应工资及待遇。
(八)申报人员、各级评审会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并签订承诺书(具体见《办法》)。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提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确保评审质量。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对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的各类违纪问题,除按《办法》进行处理外,学校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各单位需建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材料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包括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测评材料,全体教授学术评议会、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议等各级组织议事会序、会议纪要及表决票等。各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过程有关材料档案应妥善留存,保证评聘工作全程可追溯。
(十)本次评聘工作中,凡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事宜,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杜志博、殷翔宇
材料报送地点:主楼812室
联系电话:82519752,82518061
信息化处技术联系人:曲英涛
联系电话:8251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