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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文章作者:        创建时间:2021-07-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遴选优秀人才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体现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形成评价科学规范有序 竞争择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活力和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人才队伍

第三条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克服五唯倾向坚持分类评价干什么评什么”, 坚持量质并举以质为主突出对代表性成果质量贡献和影响的考察 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章 评聘系列

第四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对象为申报晋升或同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学校组织教学科研型系列教学为主型系列科研为主型系学生思政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和管理服务系列括会计系列经济系列审计系列卫生系列出版系列档案系列自然科学系列工程技术系列社会科学系列图书系列等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各系列层级和名称见附件 1

第六条 学校对具有正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的专业系列

自行组织评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的专业系列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学校评审通过后 推荐至校外相关单位评审通过后再行聘用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的专业系列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推荐至校外相关单位评审通过后再行聘用

第七条 学校不具有评审权限的专业技术系列按照有关规定由学校内部评审通过后委托至校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再行聘用

第八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在岗位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跨岗位系列申报

第九条 因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者可以申请平转职称

第三章 评聘资格

第十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德才兼备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扎实的业务基热爱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牢固树四个意”,四个自”,两个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严以律己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社会实践教管理服务育人等各环并在课程体教学体教材体实践育人体科研育人体管理服务育人体系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  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和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正常通道和特别通道),须按学校要求进行教学效果评价由本科生院牵头组织),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人员方具有申请资格

第十三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5 年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受到处分的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严格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哈工程党发201934 文件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对是否同意申报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提出明确意见经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同意后方可进入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环节

第四章 评聘条件

第十四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发表学术论文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和获奖成果等依托第一单位须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对进校不足2 年的引进人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此项可不作要求

第十五条 申报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满足各系列各级别评聘条件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各系列各级别评聘条件详见附件 2-8

第十六条 学校对申报教学科研型系列教学为主型系列科研为主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设立特别通道特别通道申报人员须为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学术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为国家解决重大问题的学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为学校急需引进的高端或特殊人才特别通道推荐单位要按照特别通道推荐基本原则 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特别通道推荐基本原则详见附件 9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部署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审定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设置和分配原则 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问题做出决议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 人力资源处监察处等部门组成 工作小组挂靠人力资源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日常组织工作并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申诉问题进行受理调查审议和答复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专家库见附件 10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对正常通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特别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终评并对正常通道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进行确认高评委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设主任 1 由校长担任成员每年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专家库中选取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负责组织对基层单位推荐人选的评审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审组

学校按照学科设立若干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审组以下简称学科评审组),负责对相应学科的教学科研型系列教学为主型系列科研为主型系列学生思政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职科研系列进行综合评审 并向学校高评委推荐相应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同时审定相应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各组成员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 9 设组长 1 成员每年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专家库中选取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组

学校针对特别通道申报人员设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组以下简称特评组),负责对特别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并向学校高评委推荐特别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特评组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不少于 9 设组长 1 成员每年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专家库中选取

管理服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

学校设立管理服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组), 负责对管理服务系列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并向学校高评委推荐相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同时审定相应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管理服务组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 9 设组长 1 成员每年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专家库中选取

第二十一 基层单位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至相应的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

学院全体教授学术评议组

申报正常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经学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全体教授学术评议成员包括学院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体教师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全体成员的 2/3 且不少于 7 设组长 1 视需要可邀请学院以外高水平专家作为评议组成员由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确定若出席人数少于 7 学校可视情况联合组织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评组

学院设立专业技术职务初评组负责向学校学科评审组推荐正常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同时审定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成员包括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当然成员及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院内外专家成员人数不少于 7 设组长 1 由院长主任担任

成员由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确定若出席人数少于 7 学校可视情况联合组织

学生思政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初评组

由学校牵头组织设立学生思政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初评组负责向学校学科评审组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同时审定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成员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 7 设组长 1 成员每年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专家库中选取

 第六章 评聘程序

第二十二条 正常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学院全体教授会学术评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评组评审学校学科评审组评审高评委评审和学校聘用评聘工作事项包括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公示学术评议及结果公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及结果公示学校学科评审组评审及结果公示高评委评审及结果公示学校聘用等

材料申报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按规定提交相应系列申报材料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申报人员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

2. 申报材料公示学院须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学院全体教授学术评议

学院召开学院全体教授学术评议会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是否达到申报职务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不进行排序评议结果分为达到未达到两个等级并进行公示会议采用投票方式达到票大于等于出席人数 1/2 视为评议结果达到”,评议结果未达到的申报人员终止评审程序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评

学院根据学校推荐指标要求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并进行排序 同时审定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会议采用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 , 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推荐指标学院须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由学校视情况可委托学院或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专家不少于 5 评议结果分为达到未达到两个等级达到等级超过半数不含半数的申报人员视为通过否则终止评审程序申报人员可申请回避的专家不超过 2 经学校可委托学院审核后 不再安排回避名单上的专家作为其同行评议专家

学校学科评审组评审

各学科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结合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公正客观地评议推荐人选会议采用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通过人数不能大于学科评审组推荐指标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示

高评委评审

高评委对各学科评审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结合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公正客观地评议推荐人选会议采用投票方式 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学校聘用

校长办公会对具有评审权限的专业技术系列拟聘人员研究通过后学校行文正式聘用学校不具有评审权限的专业技术系列推荐至校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再行聘用

第二十三条 特别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学校特评组评审高评委评审和学校聘用评聘工作事项包括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公示学校特评组评审及结果公示高评委评审及结果公示学校聘用等

材料申报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按规定提交相应系列申报材料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申报人员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

2. 申报材料公示学院须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学校特评组评审

特评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通过考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 公正客观地评议推荐人选会议采用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 通过人数不能大于特评组推荐指标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示学校可视情况在特评组评审前组织进行特评组初评

高评委评审

高评委对特评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通过考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 公正客观地评议推荐人选会议采用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学校聘用

校长办公会对拟聘人员研究通过后学校行文正式聘用

第二十四条 管理服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学校管理服务组评审高评委评审和学校聘用评审工作事项包括 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公示学校管理服务组评审及结果公示高评委评审及结果公示学校聘用等

材料申报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应系列申报材料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申报人员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

2. 申报材料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学校管理服务组评审

管理服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通过考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公正客观地评议推荐人选会议采用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 通过人数不能大于管理服务组推荐指标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示学校可视情况在管理服务组评审前组织进行管理服务组初评

高评委评审

高评委对管理服务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通过考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公正客观地评议推荐人选会议采用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学校聘用

校长办公会对具有评审权限的专业技术系列拟聘人员研究通过后学校行文正式聘用学校不具有评审权限的专业技术系列推荐至校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再行聘用

第二十五条 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学校对教学科研型系列教学为主型系列科研为主型系列学生思政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职科研系列中初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定职 对管理服务系列中初专业技术职务按照相关系列评审要求执行

第七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六条投票记名制度

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审组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组评审管理服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评审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学院全体教授学术评议组评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评组评审学生思政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初评组评审等其他评审环节可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二十七条 公示制度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公示制度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须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均可书面向工作小组反映

第二十八条 承诺制度

学校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诚信承诺机制申报人员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各级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任职基本标准开展评审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严禁透露评审情况或其他相关信息并做出承诺

第二十九条 公开答辩制度

各级评审会议原则上实行申报人员到会公开答辩制度具体以学校下达的答辩和免答辩指标为准答辩人须阐述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管理服务育人等各环节情况在课程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实践育人体系科研育人体系管理服务育人体系做出的贡献情况以及其它业绩情况

第八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条 学校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申报人员必须真实准确的提供申报所需材料若发现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已通过的任职资格2 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节严重者 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申报人员不得自行向评委发送材料 如有违规行为取消申报人员参评资格

第三十一条 各级评审会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评审情况严禁接受非正式渠道的材料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在评审过程中通过发短信发微信打电话发邮件当面拜访等方式传递专家名单评审过程评审结果或其他相关信息评委亲属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时评委本人应主动回避对违反纪律的评委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评委资格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二条 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各单位要提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对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 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的各类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对附件 2-8 具体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五条 各处级单位须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评聘具体办法及条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针对未来技术学院联合学院以及学校异地办学等机构 学校视情况可单独分配初评会名额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规程》(校人字201363 )、《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校人字201472 、《尔滨工程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基本条件哈工程校发201715 )、《哈尔滨工程大学实验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基本条件工程校发2019127 号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的》(校字201244 同时废止

附件:        1. 专业技术职务各系列层级和名称

1. 教学科研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2. 教学为主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3. 科研为主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4. 学生思政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5. 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6. 专职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7. 管理服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8. 特别通道推荐基本原则

9. 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专家库

10.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审批表

1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系列填写

12. 特别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系列填写

1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学生思政教师系列填写

1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实验技术型系列填写

15.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专职科研型系列填写

16.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管理服务系列填写

17. 承诺书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1 7 1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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