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人字〔2005〕64号)精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系统掌握培训需求,以便更好地统筹培训安排,现就我校2015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校内业务培训
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全校党务工作培训计划制定,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干部业务培训,质量管理处负责全校质量体系培训计划制定;保卫处(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培训计划制定;保密处会同人力资源处制定全校年度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处根据年度经费计划和各部门需求制定全校教职工培训计划,并组织管理,监督实施。各部门统一制定涉及管理权限和工作内容的培训计划,填写《教职工校内业务培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
二、教职工国内进修培训
教职工国内进修应坚持素质提高与能力提高并重,加强与教职工培养相结合,加强与技能、业务及专业方面培训相结合,加强与岗位职责要求相结合。各单位请统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国内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
三、培训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有关计划和学科建设综合改革试点专项经费预算计划,认真组织好相关培训工作,逐步完善教职工培训体系,按计划加强培训管理。2015年度未列入计划的培训人员学校原则上不予批准进修和资助,年底各单位应形成教职工培训工作总结报告,分析经费使用情况和效益,反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请各单位将汇总、审核后的培训计划(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附件1、2)于2015年3月13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综合管理办公室(主楼529室)。
联系人:祁艳朝 电话:82569552,E-mail:
kpb@hrbeu.edu.cn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