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职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15〕14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职员职级评聘工作的通知》(哈工程校发〔2016〕192号)和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现将2016年度职员职级评聘工作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兢兢业业、勤勉实干、工作年限长、累计贡献大、业绩突出的优秀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
(二)坚持以德为先,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
(三)坚持以贡献为导向,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任职年限长、年龄较大、在本单位排序靠前的申报人员。
(四)坚持宏观调控,首次评审时7级及以上职员评审适度从紧;7级以下职员参照原管理人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办法,符合条件的直接聘用职员职级。
(五)坚持公平公正,晋升评审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全校师生员工监督,晋升评审结果在校内公开。
二、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2016年度职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职员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2016年度职员聘用工作的组织和争议申诉受理等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2016年度职员职级晋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人力资源处,负责2016年度职员聘用的日常工作。
三、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6月29日\7月2日,在主楼811办公室对申报2016年度职员职级人员的《哈尔滨工程大学职员职级评聘审批表》进行公开展示。
(二)7月3日前,召开七级及以下职员评审会议。会议实施申报人公开答辩制度,申报7级的申请人使用PPT答辩3分钟。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2/3方可通过,通过人数不能大于学校核定的年度拟聘名额。
(三)7月4日前,召开六级职员首轮材料评议会议。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2/3方可通过,通过人数不能大于学校核定的推荐名额。
(四)7月7日前,召开五、六级职员答辩评审会议。会议实施申报人公开答辩制度,申请人使用PPT答辩5分钟。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2/3方可通过,通过人数不能大于学校核定的年度拟聘名额。
(五)7月8日前,召开三、四级职员评审会议。会议实施申报人公开答辩制度,申请人使用PPT答辩5分钟。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2/3方可通过,通过人数不能大于学校核定的年度拟聘名额。
(六)校长办公会审定五级及以下职员拟聘人选,党委常委会审定三级、四级职员拟聘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八)三级、四级职员拟聘人选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备案。
(九)以文件形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四、其他要求
(一)在职员评聘中要考核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把品德放在管理人员评价的首位,强化社会责任,将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
(二)本次评聘所有业绩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申请人提交的评审材料、答辩PPT和现场答辩内容均为任现职级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业绩。
(三)申请人提交答辩PPT时需同时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思想政治表现鉴定及诚信承诺书》。
联 系 人:肖瑶 王社军
联系电话:82519854
材料报送地点:主楼812室
E-Mail:wangshejun@hrbeu.edu.cn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思想政治表现鉴定及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