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介绍
哈尔滨工程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1970年,以海军工程系全建制及其他系(部)部分干部教师为基础,在“哈军工”原址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是我校科研管理组织结构中的职能部门,负责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科研院工作人员1名。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高校科研管理事业,身心健康,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
3.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具备良好的口头、书面沟通能力,文字功底深厚,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5.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理工科专业优先。熟悉高校科研管理工作或有丰富科研管理工作经历的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二)招聘岗位基本职责
1.负责起草校内各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
2.负责学校各级科研平台的对接联络工作,传达平台任务和上级主管单位通知等。
3.协助完成学校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的校内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的材料审核及报送,协助平台申报、重组、评估、考核等各项重大事项。
5.负责学校各级科研平台的开放课题、运行基金的管理对接。
6.负责学校各平台信息的维护更新等信息化工作。
7.负责学校各校内科研机构、校企联合实验室等的管理对接。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薪酬待遇和用工方式
薪酬面议,缴纳五险,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四、招聘程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批、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等环节。拟聘人员体检合格方可入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应聘申请表,并于2025年9月9日前将应聘材料发送至KYY@hrbe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科研院-应聘-应聘岗位(标注岗位序号)-姓名-2025年9月XX日”。
附件【合同制岗位应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