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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创建时间:2014-12-0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和第二次人才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师资队伍转型升级工程,促进我校学科和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将加大中青年教师海外进修的培养力度,选派有潜质的优秀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争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赴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交流、研修与合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留学人员25000人,我校教师申报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aa83f7198a82419499386d43a0afbb29.shtml)
  二、申报条件
  1.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规定的条件。
  2.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4.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应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合格标准。对于外语未达标者,如系各单位急需派出的人员,各单位可推荐,但必须严格把关并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在单位推荐意见中作重点推荐说明。
  三、申报程序和网上报名。
  具体程序请参照2015年申报指南(http://www.csc.edu.cn/Chuguo/56fd44852e854cb1a4ff6f2294c498bd.shtml)。
  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受理机构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项目一般情况下可选择如下名称: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选择“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项目”),经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后,按要求提交处级单位审核。
  四、基层单位推荐
  各处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计划、申请人条件及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明确出国任务,推荐合适人选,经学院研究制定近3年出国规划,形成后备人选库,确保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和教师按期派出。
  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公派出国项目选派需求调查表》和《学院公派出国人员明细表(2015-2017年)》(见附件2)、《2015年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名册》(见附件3),经信息平台打印的《单位推荐意见表》1-4项内容并签署推荐意见,电子版请统一发送至kpb@hrbeu.edu.cn,邮件主题及“人员名册”、“单位推荐意见表”按“2015全额资助-学院”格式命名。派专人携申请人的全部材料(见附件4),于2015年1月11日前提交人力资源处(1#529室)。联系人:祁艳朝 王滨 联系电话:82569553
  五、学校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各单位要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认真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附件5)。
  2. 根据国家申请出国留学人员一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需在1年内尽快按期出国,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在资格有效期结束后2年内学校将不受理其提出的公派出国申请,并在后续年度的申报中核减所在学院的国家公派指标;在有效期结束后5年内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其提出的公派出国申请。
  3. 由于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全额”项目申报时间大幅提前,请申报人员务必在2015年1月5日网上申报正式开始前与访学单位充分沟通好,并获得对方邀请函(电子版即可),提前准备外语考试。
  4.根据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我校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预计于2015年4月和9月进行。有意向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教师原则上须先申请本次全额资助公派留学项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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